【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市近年積極爭取中央補助道路人行道改善工程,核定169案總經費35 億,市議員張芬郁表示,不少新舖設的人行道,變成機車停車場,違反新設人行道不劃設機車停車格原則,要求交通局引以為鑑,於人行道進行改善工程時,一併規劃機車停放區域。
台中市議會今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謝家宜、陳雅惠、蕭隆澤、陳俞融、陳淑華聯合質詢,關心從「人本交通」衍伸的道路人行道改善工程。
市議員張芬郁指出,至今年9月,台中市登記的機車數量多達189萬5737台,但台中市公有和民營機車停車格,總計才18萬4412格,市民機車停車位嚴重不足。 張芬郁表示,市民習慣以機車代步,有廣大的停車需求,導致建設局和交通局近年極力爭取的道路、人行道改善工程完工後,變成大型的機車停車場。
她指出,近2年台中獲中央核定補助辦理「道路人行道改善工程」,共計169 案,總經費35億4129 萬,以去年底完工的進化北路中清路至崇德路為例,該路段約一公里的改善總經費達7200萬,包括拓寬人行道至3公尺,但現在部份路段卻停滿機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