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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台中市警二分局今天表示,於114年8月23日19時43分許接獲110報案,稱在北區健行路516號前發生行車糾紛,需警方到場協助。
立即派遣永興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查處,經了解為林姓男子(23歲)騎乘機車左轉欲至飲料店購買飲品時,遭一名身分不明的機車騎士辱罵不雅字眼,林男感到受辱,遂請女友報警,對方見狀隨即離去。
林男對該騎士提告公然侮辱,永興派出所依規定受理及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並迅速追查該機車騎士王男到案,依法移送偵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良好風氣。
分局長鍾承志呼籲,行車糾紛應理性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出言辱罵甚至引發衝突,否則不僅觸法,亦可能影響自身權益與社會安寧。遇有爭執時,請保持冷靜並尋求警方協助,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