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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於昨(6)日晚間執行取締酒駕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時,於北區衛道路與五常街口查獲徐姓男子涉嫌妨害公務、持有毒品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二分局今(7)日表示,員警於6日晚間7時39分許巡經上址時,發現徐姓男子(41歲)駕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紅線,遂上前攔查。惟員警核對身分過程中,徐男態度消極,並將駕駛座車窗升起拒絕配合,經進一步查證,發現該車號牌已逾檢註銷,員警遂依法要求其下車受檢。
不料徐男下車後情緒激動,竟以身體衝撞員警,已達強暴脅迫程度,員警立即予以逮捕,並於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及已開鋒武士刀1把等違禁品。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攜帶違禁物品或拒絕配合警方執法,警方對於妨害公務、毒品及危害公共安全等不法行為,必將依法嚴正查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市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