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今(6)日在議會審理議員提案時指出,社會住宅設置無障礙房型,原本就是為了提供身心障礙者及有特殊需求的市民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然而,她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反映目前社宅選屋制度,恐讓真正有無障礙需求的申請人,最後反而無法入住無障礙房型。她要求都發局檢討無障礙房型選屋及遞補機制,建立優先保障制度,避免制度設計失去原有照顧弱勢的初衷。
吳佩芸表示,社會住宅是為了協助經濟弱勢的市民朋友,讓他們有一個適合遮風避雨的家。日前都發局住宅處辦理烏日高鐵好宅及南屯建功5號好宅抽籤招租時,她接獲一對下肢障礙夫妻陳情。
吳佩芸指出,這對夫妻是以關懷戶身分參與抽籤,並登記希望入住無障礙房型,但因抽籤結果為備取,只能等待後續有名額釋出後再遞補入住。兩人因此向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詢問後續選屋方式,住宅處回覆表示,一般身分的正取者也可以選擇數量有限的無障礙房型。
吳佩芸表示,陳情人最擔心的是,等到他們備取遞補上時,是否還會有無障礙房型可以選擇?如果有限的無障礙房型都已被一般住戶選走,下肢障礙的他們即使順利遞補,也可能無法入住符合自身需求的房型,如此一來,社會住宅規劃無障礙房型的政策初衷也將大打折扣。
吳佩芸認為,無障礙房型應建立優先保障制度,讓身心障礙者、長者等真正有無障礙需求的申請人優先選屋。她表示,理解過去曾有議員提出無障礙房型空置率偏高的問題,因此市府調整制度,希望提升使用率;但若因此矯枉過正,反而讓真正有需求的民眾無法入住無障礙房型,顯然也不是制度設計的本意。
都發局局長李正偉則回應,目前因社會住宅供給仍不足,中籤率約為15%至20%,無障礙房型約占整體房型5%。若有無障礙需求的申請人中籤,原則上都會優先提供無障礙房型;若無障礙需求者未中籤,才會由一般戶遞補入住。未來也將研議是否將無障礙房型獨立辦理,或是在備取遞補時,優先考量有特殊需求的申請人。
吳佩芸表示,社會住宅除了提供居住空間,更肩負照顧弱勢族群的重要功能。她將持續追蹤都發局檢討進度,要求市府完善無障礙房型選屋及遞補制度,讓有限的無障礙住宅資源真正優先提供給最需要的市民,落實社會住宅照顧弱勢、居住平權的政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