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市經濟發展局116年度編列「振興經濟節慶計畫」3億9,500萬元,市議員陳俞融質疑,近四分之一經費將用於行銷,獎勵機制以抽獎為主,無法真正提升產業競爭力,要求刪除行銷費9,050萬元及獎補助費3億450萬元,將預算改投入在地產業、市場建設,以及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陳俞融指出,這筆預算分為兩部分:一是編列於預算書06170第53頁、科目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的3億450萬元,將用於物調券、鍋烤節及台中購物節等獎勵,發給符合資格民眾;二是編列於預算書06170第51頁、科目2054「一般事務費」的9,050萬元,作為委外行銷推廣費。
陳俞融表示,市府編列3億450萬元發給民眾,卻另編9,050萬元進行宣傳,等於每發出4元給民眾,就要再花1元做行銷,行銷成本占整體計畫22.9%。近4億元的計畫,將近四分之一經費不是進入市民口袋,而是成為承包廠商的發包案。
陳俞融也質疑獎勵機制的公平性。她指出,3億450萬元編列於4090獎補助費,預算書僅寫「獎勵符合資格民眾」。依歷年台中購物節辦法,只要在台中市登記的店家消費並登錄發票,全台民眾都能參加抽獎,並不限設籍台中;真正保留給台中市民的,只有「市民專屬抽」等少數名額,甚至另設外籍人士專屬獎。
陳俞融表示,同樣是3億元,若用於扶植在地青年創業、補助商圈導入數位支付及線上通路、改善傳統市場攤位、動線與硬體設施,留下的將是店家競爭力、市場安全與消費品質,並可延續多年;抽獎活動結束後,經費效益也隨之消失。
此外,陳俞融也質疑預算執行時程的正當性。她指出,116年度執行的是下一屆市府,盧秀燕市長任期至今年12月,卻在最後一本預算書中,替繼任市府綁定近4億元節慶支出,是否適當,市府應向議會及市民說明。
陳俞融強調,錢不是不能花,而是要花在刀口上。同一本預算書中,公有市場耐震能力補強編列2,800萬元、市場整修編列2,850萬元,合計5,650萬元。攤商每天做生意、市民每天採買,市場建設攸關公共安全與人命;但兩項市場建設經費合計,竟比單一節慶計畫的行銷費9,050萬元還少3,400萬元,顯示市府預算配置輕重失衡。
陳俞融主張,刪除「116年振興經濟節慶計畫」行銷費9,050萬元,獎補助費3億450萬元也應全數刪除,將有限公帑投入在地青創、商圈轉型、傳統市場改善及公共安全等能夠真正累積產業效益的政策,並將部分財源用於普發現金、還稅於民,讓經濟振興不再只是抽獎,而是建立可持續的發展基礎。
最後由召集人林昊佑裁示進行舉手表決,國民黨議員投下贊成票,支持續辦購物節,讓市民繼續在烈日下排隊領取物調券;民進黨議員則投下反對票,要求刪除購物節預算,改投入在地商圈補助,票數4比3。提案最終由召集人裁示照案通過,民進黨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