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9月28日豐原大道五段與水源路口自來水環狀埋管工程發生工安事故,現場立坑深約8公尺,一氧化碳濃度測得122ppm,造成5名工人送醫,其中2人一度意識不清。台中市議員邱愛珊今(30)日總質詢勞工局、建設局指出,豐原大道長期進行自來水環狀埋管工程,除了施工造成交通不便,民眾也反映臨時回填後路面高低不平、行車顛簸,如今又發生工安事故,市府不能只在事故發生後裁罰,更應建立跨局處的高風險工程監督機制,將危險提前發現、提前處理。
邱愛珊表示,根據勞工局事後調查,事業單位未先進行通風、換氣及有害氣體測定,就讓勞工進入坑內作業。她強調,這起事故凸顯地下工程、立坑及局限空間作業的風險,市府既然掌握道路挖掘許可及施工資訊,就應思考如何把「工程管理」與「職業安全」兩套監督機制串聯起來。
對於台水、承包商及監造單位的責任,邱愛珊也要求勞工局說明目前調查進度,以及停工、裁罰及復工機制,尤其復工前究竟由誰確認現場安全,不能只是事故發生後開罰,卻沒有把復工安全關卡做好。
勞工局局長林淑媛表示,針對局限空間作業,勞工局持續宣導相關安全作業SOP及防護措施。本案目前已依法勒令停工,後續將依違規情節裁處,罰鍰最高可達300萬元。
邱愛珊指出,臺中市114年職災千人率為2.715‰,仍高於全國平均、居六都第二高。她要求勞工局針對審計部過去指出的高風險場所查核及改善追蹤問題,說明目前改善情形,並進一步與建設局串接道路施工資訊,掌握高風險工程及作業時段,讓勞檢從事後處理走向事前預防。
建設局局長陳大田回應建設局身為道路主管機關,會負責查核工程是否具備合法路證及挖掘許可,並確認實際挖掘範圍是否符合核准內容;此外,也會檢視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
邱愛珊建議,未來凡涉及深坑、地下工程、局限空間、有害氣體或其他高風險作業的道路工程,可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將施工許可、施工動態、勞檢紀錄及改善情形相互串聯,必要時列為重點查核工程,讓安全監督從「事故後處理」提前到「施工前預防」。
除了工安,邱愛珊也關注民眾長期反映的路面品質問題。她表示,豐原大道臨時回填後部分路段出現波浪狀、高低落差,民眾甚至反映長期顛簸可能造成車輛損耗。她要求建設局確實巡查,針對不合格路段列出改善期限及負責單位。
邱愛珊強調,豐原人已經配合公共建設很多年,市民可以體諒工程需要時間,但不能連最基本的施工安全都要靠運氣,希望透過預防避免事故發生;讓勞工平安回家,也讓豐原市民安心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