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今日(4/14)進行的市政專案報告,市議員林昊佑於質詢中嚴正指出,目前中央對永續債的法規設計嚴重落後時代需求,地方雖有意願試辦,卻被過時制度層層綁住。他呼籲中央應儘速制定永續債專法,別再用傳統公債思維處理未來城市的財政工具。
林昊佑指出,目前地方政府若要發行永續債,仍須遵守《預算法》、《公債法》等傳統財政規定,包含高度自償性要求與使用限制,對於綠地、公園、節能設施等「社會效益高但金流效益低」的非營利案源極為不友善。他痛批:「新加坡幾年來已發行近三千億台幣的永續債,甚至能推50年期的長債,台灣到現在還在卡法規、講自償,這樣我們怎麼推動轉型?」
林昊佑進一步指出,永續債本質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城市韌性與公平正義政策,若仍以傳統公共建設的財務邏輯進行審查,將導致地方無法順利啟動。他批評:「我們不是不能做,是中央不讓地方做。」
他也點出實務推動上遇到的幾項困境:第一,財政部審查態度過於保守,常以財政風險為由拖延核可;第二,現行審查機制過度強調自償能力,使許多真正具備永續價值的計畫被排除在外;第三,地方政府因經驗不足、缺乏對應人力與制度支援,即使想做也寸步難行。
林昊佑呼籲中央應比照國際經驗,建立明確的永續債法規架構,允許部分非營利性案源以社會與環境效益作為發行依據,並設立永續債評估專責機制,協助地方降低認證與行政門檻。他表示:「不要讓地方變成永續政策的代罪羔羊,我們需要的是制度支援,不是制度阻礙。」
他最後強調,台中市本身財政穩健、信評良好,若中央鬆綁制度、給予明確路徑,目前高雄、台北都在盡力推動公債,財政部雖口頭鼓勵地方推動,卻未提出具體配套方案,迄今無一可資仿效的示範案例。,「不要讓地方像是盲人摸象,試錯的成本會是全民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