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為打擊毒品駕車犯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攜手推動毒駕案件預防性羈押機制;臺中市清水分局日前攔查一位失聯移工涉毒駕,唾液篩檢結果亦呈陽性,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成為中市首件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例,展現檢警對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清水分局日前攔查一位失聯移工涉毒駕,唾液篩檢結果亦呈陽性,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成為中市首件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例(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臺中地檢署於5月27日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由檢察長洪家原主持,邀集臺中市警察局副局長沈炳信、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及各分局偵查隊隊長與會,針對毒駕犯罪新增的預防性羈押規定進行研商,並提出八大預防性羈押樣態,協助第一線員警掌握蒐證重點、逮捕要件及聲請羈押方向,提升案件偵辦效率與執法一致性。
首件羈押案例發生於5月26日凌晨0時30分許。臺中市警局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所長林士欽及警員張淯翔巡邏行經清水區和睦路二段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逆向行駛,隨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示意停車受檢,但駕駛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
警方一路追查,最終於清水區楊厝二街成功攔停該車。經查發現,該機車為遭通報侵占車輛,駕駛則為失聯移工。員警依法逮捕並進行附帶搜索時,在其身上查獲一包疑似安非他命粉末,經初步檢驗呈陽性反應;後續唾液篩檢結果亦呈陽性,顯示有施用毒品情形。
警方指出,全案除涉及侵占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外,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考量其涉有毒駕及再犯風險,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成為臺中市首件毒駕後遭羈押案件。
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表示,自警政署推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專案以來,截至目前約120小時內,臺中市已查獲涉嫌施用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及愷他命等毒品後駕車案件36件36人,並向上溯源查獲藥頭及施用毒品案件共86件86人。
紀延熹指出,警方對所有毒駕案件均實施唾液快篩及製作測試觀察紀錄表,依法以現行犯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展現打擊毒駕的強力執法作為。警方強調,毒品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及交通安全,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