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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台中市超徵120億、應普發4萬元」的貼文屬於言論自由

by 中部 編輯

【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民眾在網路上發表「台中市超徵120億、應普發4萬元」的貼文屬於言論自由,不罰處分。市府動輒報警移送,只因民眾針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這樣的作法不僅嚴重限縮言論自由,更暴露出盧秀燕市長容不下不同聲音的封閉心態。

陳俞融指出,針對普發現金地院裁定不罰,市府決定不再上訴,就應當展現誠意,確實尊重法院裁定,並深刻反省過去的錯誤。

陳俞融呼籲市府應立即停止用財政困難等說詞恐嚇市民,並針對普發現金或還稅於民,提出市府認為具體可行的對案。市民需要的是一個能解決問題、回應民意的政府,而不是一個只會報警、讓人心生恐懼的市府。盧市府應重拾民主社會應有的寬容與開放,停止用恐懼治理城市。

新聞局欒治誼局長表示,法院已經有判決,且過了上訴的時間,因此不會上訴,尊重法院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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