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地方 徐瑄灃針對警消環保三大局處的無人機運用要求市府正視科技執法與科技救災的制度化

徐瑄灃針對警消環保三大局處的無人機運用要求市府正視科技執法與科技救災的制度化

by 中部 編輯

【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28)日進行第四屆第七次定期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徐瑄灃針對警消環保三大局處的無人機運用現況、監視系統法規修訂,以及神岡掩埋場設置光電設施安全、潭子清潔隊遷建進度提出多項質詢,要求市府正視科技執法與科技救災的制度化需求,並推動跨局處無人機聯合指揮管制機制,以避免災害現場空域混亂、影響任務遂行。

徐瑄灃表示,兩年前曾質詢市府各局處無人機使用情形,如今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皆已大量使用無人機執行勤務,但制度化程度仍不一致。徐瑄灃指出,各局處任務不同,環保局與警察局採集中指揮,消防局則分散部署,但在重大災害事故現場,例如日前台中工業區低溫物流中心大火,消防與環保同時在狹窄空域執行任務,若無聯合指揮管制程序,將造成執勤空域衝突與安全風險。

徐瑄灃表示,台南市早在109年設置「無人機空勤管制臺」,市府應該向台南市學習經驗,著手整合各局的作業平台,例如「無人機搜救影像管理平台」,推動建立台中市無人機聯合執勤的指揮管制作業程序,無人機的使用已經成為趨勢,運用會越來越廣泛,無論從法制面,或實務面,建立正式編制與編裝,制定執勤作業法規,整合運用統一指揮管制,已經是必須要走的路,

徐瑄灃建議目前已經使用無人機的各局處,應該與其他單位與民間團體交流觀摩學習,不要故步自封,因噎廢食,例如,消防局同仁自主組裝製作的穿越機,例如,多參加各項無人機操作競賽,增進實戰技能。徐瑄灃也嚴正提醒,各局處使用無人機執行勤務,仍須嚴格遵守個資保護及資安防護,如有逾越必須從嚴從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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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近年推動「雲端智慧辨識系統」並展開10年監視器汰換計畫,但徐瑄灃指出,市警局主管法規《臺中市公設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自101年施行至今已14年,內容已不符科技現況需求,要求市警局啟動修法檢討。並提供自治條例修訂建議對照表,請市警局參考。

徐瑄灃指出,2021年市府宣布「綠光計畫2.0」在神岡掩埋場設置高架倉儲式太陽能光電,預計建置8,500片模組、裝置容量達3MW、年發電量300萬度,要求環保局應關切工程現況。並提醒,神岡掩埋場位於大甲溪旁、鄰近出海口,東北季風風力可達8級以上,颱風亦可能沿大甲溪侵襲,光電結構必須具備耐強風、耐震能力,環保局在審查光電設施設置時應將此列為必要條件。

另針對潭子區清潔隊遷建案,徐瑄灃指出,市府已編列 8,379 萬元預算,原訂115年6月開工、116年底完工。環保局說明因用地取得費時,因此開工順延至明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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