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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臺中市產業園區開發長期停滯的困境 議員徐瑄灃要求市府團隊必須勇於任事

by 中部 編輯

【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針對臺中市產業園區開發長期停滯的困境,臺中市議員徐瑄灃於5月19日市政總質詢中,要求市府團隊必須勇於任事,積極突破現有土地與產業政策的困境,絕不能將積存的問題遺留給下任市府。徐瑄灃針對豐洲二期國有地承租戶提出具體的補償建議方案,並提出產創條例與土地徵收條例法規競合問題,要求市府全面檢討調整產業園區開發策略。

徐瑄灃議員指出,豐洲二期開發目前卡關的核心,並非市府與台開公司的訴訟,而是遲遲無法取得國有地「375承租戶」的停止租約同意書。市府給予承租戶的法定補償,是依據偏低的「公告土地現值」再扣除未實際發生的預計土地增值稅的三分之一,這與國產署讓售給市府的「市價」基準存在巨大落差 。若市府不願正視此一價格落差,承租戶基於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自然不可能簽署同意書並放棄《三七五減租條例》賦予的優先承購權,後續的國有地讓售與地目變更程序都將淪為空談。

為確實解決補償問題,徐瑄灃提議市府應全面檢討修正《臺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修法建議包含四大重點:第一,擴大物價調整機制,反映近年營造及生活物價的劇烈變動;第二,增訂「土地點交獎勵金」,跳脫現行受限於建物價值的規定,以高額獎勵提高民眾配合意願;第三,增訂「特種基金彈性條款」,讓具自償性之開發案得視財務狀況另訂發放計畫;第四,增訂「弱勢安置救濟條款」,賦予市府發放生活安置補助的法源 。徐議員強調,唯有透過補償機制的法制化,才能共創市府建設順利、廠商取得用地與維護在地農民生計的三贏局面 。 盧市長回應修法需要所有議員有共識才能達成,徐瑄灃表示願意一起努力爭取通過修法,解決豐二取得國有地承租戶同意書問題。

此外,針對神岡、夏田等其他產業園區的開發瓶頸,徐議員點出《產業創新條例》(強調產業發展需求)與《土地徵收條例》(嚴格規範土地取得)在中央部會間的法規競合問題。經濟部急於推動產業發展,而內政部則嚴格把關土地徵收,當市府面臨地主參與意願低落時,往往無法通過內政部對於「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嚴格審議而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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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瑄灃籲請臺中市政府,必須正視法規競合衍生的行政摩擦,應通盤調整開發策略。建議市府應因地制宜,借鏡其他縣市的成功經驗:例如參考「桃園模式」,將內政部重視的社會住宅與高比例公益回饋直接納入主要計畫;或是評估「新北模式」,將面臨強大阻力的「區段徵收」手段,轉換為爭議較小、地主分回比例較高的「市地重劃」;抑或仿效「高雄模式」,強化與民眾溝通並釋出利多方案以取得地主同意 。市府唯有靈活調整開發手段,並堅守鄉親產權底線,方能實質帶動大台中產業園區的繁榮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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