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詩鋒/台中報導】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12日率領黨團市議員前往大里垃圾掩埋場長期堆置逾34萬噸垃圾,當地飽受垃圾山之苦。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任內沒有發生垃圾大戰,有心人士已喊6年應適可而止。
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12日率領黨團市議員前往大里掩埋場會勘堆置已久的垃圾山問題,他說,大里掩埋場長期堆置超過34萬噸垃圾,地方居民長年飽受垃圾山之苦,卻遲遲等不到市府的解決方案,也等不到盧秀燕及環保局長陳宏益的一句道歉。
民進黨市議員李天生、林德宇、陳淑華、張芬郁、何文海及無黨籍市議員吳佩芸等人,今天在台中市議會第4屆第6次臨時會中關切大里掩埋場議題,要求列入明天的專案報告議程,但因明天議題已定案,經下午的定期會程序委員會討論後,列入25日召開的定期會討論。
李天生根據台中市審計處的報告指出,市府雖訂定113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進焚化廠核定量減少10%目標,但113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廠量22萬多公噸,仍較112年增加12萬多公噸,未減反增,致排擠焚化廠處理一般廢棄物量能,而往大里掩埋場堆積。
針對大里垃圾掩埋場問題,市議員林德宇今(9/15)在議會質詢113年決算審計報告時表示,根據決算報告,台中市環保局垃圾處理量能不足,應該還要再提升,事業廢棄物的進場量暴增12萬噸,排擠一般廢棄物的處理量能。
他痛批盧秀燕市長誣指市議員監督市府垃圾處理出現問題是「有心人士在製造恐慌」的說法,市府無能處理台中垃圾問題是審計報告所認證的,他質疑,難道審計處吳處長也是盧秀燕口中的有心人士嗎?
林德宇首先詢問審計處吳處長,根據審計報告中所提有關環保局的業務,尤其是垃圾焚化爐以及垃圾處理的部分,台中市環保局是否有相關違失,或是有缺失應該要改善?是否做錯事情要改進?以現有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焚化爐整改進度,以及對垃圾掩埋場的處理問題,就審計處看來,是否沒有能力處理垃圾的?
審計處處長吳錦祥表示,關於文山焚化場整改進度落後6年多,台中市的垃圾處理的量能確實是不足,應該還要再提升。
林德宇說,審計處吳處長就是盧秀燕市長所稱「有心人士」,就是有心人士在「製造恐慌」,只要台中市的議員提出垃圾處理出現問題,包括跟吳處長一樣,就會被盧市長用「有心人士在製造恐慌」來卸責! 他進一步詢問吳處長,台中市在113年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增加12萬噸,而一般廢棄物進場量減少約12萬噸,中間一來一回的部分跑去哪?事業廢棄物排擠焚化爐處理一般廢棄物的量能,那增加跟減少跑去哪邊?12萬噸垃圾跑去哪裡?
審計處處長吳錦祥表示,明細還在查。
林德宇說,根據審計報告,台中市一般廢棄物進場量111年是66萬噸、112年是63萬噸,113年一般廢棄物卻僅為50萬餘噸,減少約12萬噸,究竟一般廢棄物去哪裡?有沒有跑去大里?不然大里的垃圾哪裡來的?審計報告明列出,環保局對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收費,在一般垃圾轉運外縣期間未依規定公告增加收費,難道沒有圖利嗎?難道不該送到廉政、政風單位查調嗎?審計處報告點出問題,為何後續廉政問題的處理沒有提出?
環保局局長陳宏益表示,因為同仁認真查核進場的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總量,三年來幫政府多賺了1.2億元。
市議員張芬郁怒批,盧市長七年不願面對台中市垃圾焚化量不足缺口,完全是鴕鳥心態,大里掩埋場的垃圾山不是短時間造成,過去每個會期都質詢,市長不理會,一定要地雷引爆,市府「斷手斷腳」才要處理,還大言不慚稱是製造恐慌,垃圾山恐造成的水質污染與空品惡化,市長視若無睹,大里居民完全感受不到市長口中的「幸福」。
盧秀燕回應指出,從上任以來,就有極少數有心人士不斷喊市府沒能力處理垃圾,會發生垃圾大戰,但她執政6年來,並沒有發生,市民還是可以倒垃圾,也沒有垃圾滿地,例如調度功能的大里掩埋場,也是合法的,而且還沒有滿載,垃圾問題由市府來煩惱及處理,不會發生垃圾大戰,也會讓市民沒地方倒垃圾。
盧秀燕強調,部分有心人士要炒作議題,製造市民的恐慌,說台中會沒有地方倒垃圾、會垃圾滿地,然後會引起垃圾大戰,事實證明也沒有發生,這種說法已經喊了6年,應該適可而止。
議員王立任強調大里垃圾山是赤裸裸的事實,並不會因為盧市長妳一再「沒有發生」就會自動消失。 根據環境部官方資料,大里衛生掩埋場設計容量為100萬立方公尺,目前剩餘容積已經歸零,這是清楚且公開的數據。 此外,盧市長妳辯稱「有人質疑市民會沒地方倒垃圾,台中市會垃圾滿地,事實上,執政6年來,這些事都沒有發生。」但問題在於,市府將垃圾全數丟進大里掩埋場,當然不會在街道上看到垃圾成堆,這只是偷換概念,無法掩蓋垃圾爆量的事實。
閉上眼睛,並不代表問題不存在。按照目前垃圾處理的趨勢,再過一兩年連暫置的空間都將用盡。盧市長妳只想在任內將垃圾繼續往大里掩埋場堆置,等到任期結束拍拍屁股走人,卻把龐大的垃圾留給全體台中市民。 目前,大里掩埋場已經堆置超過34萬噸垃圾,未來還將繼續暫置超過40萬噸。盧市長,妳究竟是要選擇繼續逃避,讓垃圾山不斷擴大,還是願意正面承擔責任,與議會共同討論,討論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


